要文快报!“消失的黄金”事件追踪: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?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1:35:55 87 0条评论

“消失的黄金”事件追踪: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?

北京 - 2024年6月14日 - 近日,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(中金珠宝)旗下多家加盟店因经营不善关店,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取回此前托管的黄金,引发了“消失的黄金”事件。该事件再次暴露了黄金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乱象,也引发了投资者对自身权益的担忧。

事件回顾

2021年12月,隋某某在山东省沂源县注册成立某珠宝有限公司,以“高回报、无风险”为诱饵,骗取客户与某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黄金买卖合同。合同到期后,隋某某等人却失联了,公司提供的保险单也被证实是虚假的。

2024年4月,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黄金富力广场店关店,多位消费者在此常年办理黄金托管业务,因关店造成不同程度财产损失。中金珠宝公开回应,表示将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,并将加强对加盟业务的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。

事件警示

“消失的黄金”事件警示我们,黄金托管业务并非无风险,投资者在选择黄金托管服务时应谨慎行事,注意以下几点:

  • 选择正规的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黄金托管。
  • 仔细阅读托管协议,了解托管内容、风险责任等条款。
  • 不贪图高利息,警惕“天上掉馅饼”的投资陷阱。
  • 保留相关凭证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
加强监管 完善制度

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,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监管,完善相关制度。

  • 明确黄金托管业务的资质要求,规范市场准入。
  • 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,督促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。
  • 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,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。

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

对于已经发生“黄金托管”纠纷的投资者,建议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:

  •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,如托管协议、黄金票据、支付凭证等。
  • 积极与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协商解决。
  • 必要时,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新标题: “消失的黄金”事件追踪: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?

正文:

近日,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(中金珠宝)旗下多家加盟店因经营不善关店,导致部分消费者无法取回此前托管的黄金,引发了“消失的黄金”事件。该事件再次暴露了黄金托管业务中存在的乱象,也引发了投资者对自身权益的担忧。

事件回顾

2021年12月,隋某某在山东省沂源县注册成立某珠宝有限公司,以“高回报、无风险”为诱饵,骗取客户与某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托管黄金买卖合同。合同到期后,隋某某等人却失联了,公司提供的保险单也被证实是虚假的。

2024年4月,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黄金富力广场店关店,多位消费者在此常年办理黄金托管业务,因关店造成不同程度财产损失。中金珠宝公开回应,表示将先行对有关消费者进行垫付,并将加强对加盟业务的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。

事件警示

“消失的黄金”事件警示我们,黄金托管业务并非无风险,投资者在选择黄金托管服务时应谨慎行事,注意以下几点:

  • 选择正规的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进行黄金托管。
  • 仔细阅读托管协议,了解托管内容、风险责任等条款。
  • 不贪图高利息,警惕“天上掉馅饼”的投资陷阱。
  • 保留相关凭证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
加强监管 完善制度

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,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监管,完善相关制度。

  • 明确黄金托管业务的资质要求,规范市场准入。
  • 加强对黄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,督促黄金企业或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。
  • 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,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。

投资者权益如何保护

对于已经发生“黄金托管”纠纷的投资者,建议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:

  • 尽快收集相关证据,

容大合众IPO之路坎坷:股权转让价差大、分红引疑遭证监会问询

北京 - 原本计划在A股上市的容大合众,近日转战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,却在审核过程中遭遇了证监会的问询。问询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:股权转让价差大以及分红政策的合理性。

股权转让价差引质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控股股东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简称“宁波容大智云”)在2021年7月以每股人民币5.1元的价格向其关联方宁波容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简称“宁波容大信息”)转让了2.9亿股股份,总价款为14.89亿元。而仅仅一年后,宁波容大信息就以每股人民币17.1元的价格向另一关联方宁波容大智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转让了同一批股份,总价款为49.17亿元。

**这笔交易导致宁波容大智云在短短一年内获得了巨额利润,也引发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宁波容大信息在转让股份时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?
  • 宁波容大智云在短期内转让股份的目的和动因是什么?是否存在操纵市场的情形?
  • 公司是否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关联交易审议

分红政策合理性存疑

招股书显示,容大合众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927.6万元、3744.7万元和2760.3万元,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.8元、1.0元和0.8元。

**然而,这一分红政策却遭到了证监会的质疑。**问询函要求容大合众说明:

  • 公司确定的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利润分配政策
  • 公司在利润留存方面有何考虑?
  • 公司是否存在将利润转移至境外的情形?

此外,证监会还就容大合众的研发投入、应收账款、存货等问题进行了问询。

**容大合众能否顺利港股IPO,目前仍存疑云。**市场人士普遍认为,公司需要对证监会的问询函作出令人信服的回复,才能打消投资者的疑虑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股权转让价差方面,招股书并未披露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的具体用途。这可能意味着宁波容大信息转让股份是为了套现,而非用于公司发展。
  • 分红政策方面,容大合众的现金分红比例在2021年、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28.1%、26.7%和28.7%。相比之下,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0%。这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利润留存比例偏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6.1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.2%。其中,逾期1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.2亿元,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19.7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坏账风险较高
  • 容大合众的存货余额也较大,截至2023年末为5.3亿元,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9.1%。这可能意味着容大合众的存货周转率较低资金占用较大

这些问题都可能对容大合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,也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发展。
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9 01:35:55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超酷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